一、总则
(一)指导思想
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,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“两个坚持、三个转变”防灾减灾救灾理念,健全统筹协调机制,落实责任,整合资源,统筹力量,推进农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。
(二)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什防市行政区内突发性洪涝和干旱灾害的预防、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。
(三)工作原则
1.以防为主,防抗救结合。坚持预防为主方针,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,健全农业自然灾害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,做到及时预警、快速反应、有效预防、抗救有力。普及农业防灾减灾知识,提高农民群众防灾意识和抗灾救灾自救互助能力。
2.以人为本,保障安全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灾救灾的首要目标,采取综合防范措施,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损失。
3.快速反应,协同应对。坚持分工协作,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和上下联动,快速反应,形成合力,有效应对。洪涝灾害和干旱一旦发生,迅速采取措施,科学抗灾救灾,做到早部署早落实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
(一)成立领导小组
为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,成立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 王云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
副组长:韩厚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
洪景贵 总畜牧师
张 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
陈明宏 总经济师
邓德春 机关党委书记
黄立顺 总农艺师
山 东 农办专职副主任
衡海兵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
成 员:何晨洁 办公室负责人
秦 凤 种植业股负责人
刘晓龙 畜牧科教站负责人
文 渊 水产站负责人
米 岱 农建股股长
张兴建 农机化股负责人
李 勇 养殖业股负责人
吕 静 计财股负责人
杨屹淳 园区股负责人
俸荣春 执法大队负责人
肖 溪 合经股股长
张雅婷 科教站负责人
农业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种植业股,种植业股负责人秦凤任办公室主任。
(二)成立专家指导组
成立什防市洪涝和干旱抗灾救灾应急工作专家指导组(以下简称专家小组)由市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。
(三)领导小组职责
研究部署洪涝和干旱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重大事项;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和终止应急响应;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;组织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剂,调肥料、农药、种子、饲料等救灾物资供应;协调筹措救灾资金;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。
(四)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
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、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;研究提出防灾减灾工作计划;筹备领导小组会议。负责与气象、水利等部门联系,及时收集发布灾害预测预警信息;根据灾情及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或解除应急响应;拟定农业防灾减灾紧急通知。负责汇总、通报农业灾情。协调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、专家指导组;督导各镇(街道)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到位情况。
(五)专家指导组职责
按照领导小组安排,组织专家深入灾区查勘灾情,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;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灾情发生发展趋势及灾害损失情况,提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意见建议;研究制定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综合性技术措施。
(六)成员单位职责
1.办公室。负责统筹汛期值班安排、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,保持电话畅通;加强后勤保障,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,确保值班室雨衣、雨鞋、雨伞、铲子、沙袋等防汛抗旱物资充足;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、沟通,传达市防指防汛抗旱要求;负责向市委、市政府总值班室转报灾情及农业抗灾救灾工作情况。
2.种植业股。牵头农业防灾减灾工作,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负责种植业灾情的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以及农业灾情汇总,组织对重要灾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意见建议;牵头开展农业灾情调查、损失评估和农业救灾报告草拟;负责组派种植业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,指导粮经作物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;负责种业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,负责申请中央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、调拨和调剂,指导种业生产救灾工作。
3.计财股。负责农业救灾资金的争取落实、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,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和农业产业提升发展。
4.植保站。协调农药、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;指导洪涝和干旱灾区农作物病虫监测预报,提出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。
5.养殖业股。负责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置;协调兽药、饲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;负责组派动物疫病防控专家指导组,负责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。参与农业灾害损失评估和农业救灾报告草拟。
6.畜牧科教站。负责畜牧业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;负责组派养殖业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,指导畜牧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。
7.水产站。负责渔业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;负责组派渔业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,指导渔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;参与农业灾害损失评估和农业救灾报告草拟。
8.农建股。参与耕地和农田基础设施因灾损毁情况的收集和损失程度的评估,指导损毁耕地和农田基础设施修复。
9.农机化股。负责农机行业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,负责组派农机行业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,指导农机行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,参与农业灾害损失评估和农业救灾报告草拟。
10.园区股。负责各类现代农业园区、农业龙头企业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;负责灾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,指导各类现代农业园区、农业龙头企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。
11.执法大队。负责河道禁渔期间的防汛工作。
12.合经股。负责全市范围内专合社的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,指导各类专合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。
13.科教站。负责全市范围内家庭农场的灾情收集、受灾程度评估和灾害特点分析,指导各类家庭农场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。
三、应急响应
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应急响应按洪涝、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,从低到高依次分为:Ⅳ级(一般)、Ⅲ级(较大)、Ⅱ级(重大)、I级(特别重大),响应等级启动后及时张贴标识。
(一)Ⅳ级应急响应
1.启动条件。在什邡市行政区域内,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启动Ⅳ级响应:
(1)2个以上镇(街道)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镇(街道)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0%~20%,且绝收面积占作物受灾面积10%以上,预计养殖业因灾损失较大。
(2)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。
2.启动程序。灾害发生后,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析评估,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。
3.响应措施。
(1)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农业灾情,分析灾区形势,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。
(2)加强灾情调度,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动态。
(3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应启动应急响应,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,努力减轻灾害损失;加强值班,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。
(4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动态及工作进展。
(二)Ⅲ级应急响应
1.启动条件。在什邡市行政区域内,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启动Ⅲ级响应:
(1)2个以上镇(街道)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(市、县)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0%~20%,且绝收面积占农作物受灾面积20%以上,预计养殖业因灾损失较大。
(2)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。
2.启动程序。灾害发生后,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防汛抗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析评估,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,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。
3.响应措施。
(1)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农业灾情,安排应急工作。
(2)加强灾情调度,密切监测灾情动态。
(3)根据需要适时派出抗灾救灾工作组,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;根据灾区要求,帮助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。
(4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应启动应急响应,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,努力减轻灾害损失;加强应急值班,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。
(5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即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。
(三)Ⅱ级应急响应
1.启动条件。在什邡市行政区域内,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启动Ⅱ级响应:
(1)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0%~20%,且绝收面积占农作物受灾面积10%以上,预计养殖业因灾损失重大;
(2)2个以上镇(街道)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(市、县)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%以上,且绝收面积占农作物受灾面积20%以上,预计养殖业因灾损失特别重大;
(3)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。
2.启动程序。灾害发生后,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析评估,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,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Ⅱ级响应建议,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响应。
3.响应措施。
(1)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农业灾情,分析灾区形势,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。
(2)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需要适时派出抗灾救灾工作组,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;根据灾区要求申请动用中央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,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。
(3)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值班并视情实行24小时值班,密切监测灾情动态,及时将情况报告德阳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。
(4)市农业农村局会商市财政局及时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,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。
(5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应启动应急响应,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,努力减轻灾害损失;加强应急值班,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。
(6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每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,突发灾情、险情随时报告。
(四)I级应急响应
1.启动条件。在什邡市行政区域内,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启动I级响应:
(1)主要农作物受灾面积(指因灾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%以上的面积,均含本数,下同)占全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%以上,且绝收面积(指因灾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80%以上的面积,下同)占农作物受灾面积20%以上,预计养殖业因灾损失特别重大;
(2)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。
2.启动程序。灾害发生后,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析评估,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,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I级响应建议,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级响应。
3.响应措施。
(1)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农业灾情,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和抗灾救灾措施,对指导、支持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。
(2)成立工作专班,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减灾委员会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,全力开展灾情调度、灾害损失评估、抗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。
(3)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制度,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及抗灾救灾、生产恢复、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进展情况,并及时向德阳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委市政府、市减灾委员会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。
(4)市农业农村局向重灾区派出抗灾救灾工作组,指导抗灾救灾、灾后生产恢复和灾后恢复重建。必要时申请动用中央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,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。督促受灾镇(街道)派驻工作组落实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措施。
(5)市农业农村局实行24小时值班,密切监测灾情动态,及时将情况报告德阳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。
(6)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需求建议,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。
(7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应启动应急响应,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,努力减轻灾害损失;加强应急值班,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。
(8)灾害发生镇(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每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,突发灾情、险情随时报告。
(五)响应变更和终止
根据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农业生产影响情况的变化,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。当自然灾害结束、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,经批准决定终止应急响应。
四、信息收集与报送
(一)信息收集
灾情信息由各股站收集,种植业股汇总,洪涝、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:灾害发生类型、时间、区域和受灾农作物种类、受灾面积、成灾面积、绝收面积,种植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、农机等行业的受灾情况,设施农业受损情况、农作物受灾表现、影响程度分析、农业经济损失程度、灾情发展趋势、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。
(二)信息报送
灾害发生后,由种植业股负责收集、整理受灾情况,并指定专人统一上报信息,灾情信息由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、市政府、市防指办公室和德阳市农业农村局。
五、灾后恢复
(一)发生洪涝灾情时,及时抢排积水,低洼地段田块、旱地作物及柑橘果园等,要及时疏通沟渠以利排水,有条件的地方及时采用抽水设备加快排水,减轻农田、果园的湿渍涝灾影响。及时组织农技人员和专家分类指导恢复生产,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,及时落实扶苗洗苗、修枝清淤、看苗追肥、病虫防控等田间管理措施,促进受灾作物苗情转化。对受灾严重地块,指导及时进行改种补种。及时组织人员对蔬菜大棚设施、畜禽圈舍、养殖池塘和农业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、抢修和加固,防止渗漏和垮塌,并及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。水产养殖设施损毁严重的,要及时捕捞,减少损失,养殖户可选择生产周期短的养殖项目,及时补栏增栏。加强灾害期间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,指导养殖场(户)做好防疫消毒和死亡畜禽、鱼类无害化处理,确保灾后无大疫,坚决防止病死畜禽、水产品流入市场。组织和调集农用机具参与救灾,抢修灾毁农田。
(二)发生干旱灾情时,组织各地积极协调水源,按照能灌则灌、能喷则喷、能浇则浇的原则,控制旱情进一步蔓延。充分利用塘、库、堰进行蓄水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就近抽水、取水,加强检修提灌设施,协调抗旱机具,保证抽水的电力、柴油供应,同时抓住近期有利降雨过程保水蓄水。维护好灌溉渠系畅通,杜绝跑、冒、滴、漏。强化苗情管理,着力防止秧苗老化,培育多蘖壮秧,增大秧龄弹性,适当控苗,防止徒长,延长秧龄期保住秧苗。采用覆盖栽培技术,减少土壤水分消耗。实在缺水无法种植的地块,及时改走旱路,抢墒播种旱地作物。绝收田块要及时改种补种,尽快恢复生产。干旱情况特别严重时,要及时捕捞水产品,减少损失。做好农机具的检修保养,发挥农机专合社的装备优势,积极参与救灾工作。
六、附则
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与解释,报市防指备案,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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